2014年必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深化公司产品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及《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必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特制定2014年必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奖励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学年在学硕士研究生和入学后第三、第四学年的在学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获奖的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2万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
3、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和集体活动。凡受到各类处分及校、学院(系、所)通报批评者、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均无资格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学习刻苦努力,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各科学习成绩合格(三年无不及格成绩),外语水平高,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基本条件为: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核心或2篇重要期刊论文。
5、符合上述四条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建议优先考虑评选:
(1)研究生学习阶段,勤勉努力、勇于创新、科研成果突出。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创新性、高层次的学术研究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出版学术专著等;
(2)研究生学习阶段,在市级(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竞技比赛以及专业相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并为学校和社会争得荣誉;
(3)研究生学习阶段,获校级以上优秀员工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员工、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以上成果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各学科导师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者;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四、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根据学校下达给公司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时间择机确定。
2014年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名额为5+1,根据学院学科差异较大,各具特色的现实状况,为更好落实学校要求的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评选原则,学院拟对指标按学科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学科方向 |
名额 |
学术型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1+1 |
运动人体科学 |
1+1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1+1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1+1 |
课程教学论 |
与当年招生人数最少的学科进行整合参评 |
专业型 |
体育专业硕士
体育教育硕士 |
1+1 |
五、评审组织
成立必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相关行政工作人员、研究生导师以及研究生代表任委员,按照《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进行认真评审。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员工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必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 任:史兵
副主任:唐量
委 员:王海彬 朱海蓉 田振军 胡柏平 张西平 耿建华 周勇 王飞雄 康喜来 李恒伟 万炳军 王棣 蒋荣丽 胡效芳(教师代表) 王超(教师代表) 李长友(员工代表)
六、评审程序及办法
1、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以及下达给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提出名额分配方案,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2、由学院主管领导向全体研究生及导师宣讲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程序及要求。拟申请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由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然后,导师填写考核推荐意见,由导师组指定专人到学院办公室审核材料,并提供申报人的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由指定专人向导师组组长提交推荐材料。
3、各学科导师组组长召集本学科导师,根据本学科特点拟定具体的申请标准和条件,共同研究制定本学科评选标准。导师组按照本学科制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评选,由导师组组长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报送评审结果。各学科评审办法应交学院评审委员会备案。导师组评审结果作为学院评审的主要依据。
4、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导师组组长陈述本学科评选标准及程序,审议、决定各学科推荐候选人,研究决定最后一个名额,即+1名额的产生;最终确定推荐结果。
5、公示评选结果和评选办法。
6、申诉处理:研究生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在公示阶段向导师提出书面实名申诉,无法协商解决时再向导师组提出书面实名申诉,仍无法协商解决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实名申诉,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共同协商处理,各级接收申诉的人和组织需给出明确的书面意见,否则责任自负。若员工仍不满意,可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7、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以及推荐名单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七、其他
1.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的评审原则。
2. 国家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奖学金不重复授予。
3.本办法未涉及的情况,由必威评审委员会会同相关学科导师组进行评议认定。必威评审委员会对本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必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4年10月20日